发布时间:2023-02-28 10:55
《私法》简介:
《私法》英文名称为Private Law Review, 2001年易继明教授创办于北京大学,系国内第一份强调私法领域整合性研究的连续出版物。旨在加强我国私法领域的研究,以进行私法理论的抽象和私法文化的提炼,从而倡扬乃至于形成一种权利文化。
《私法》每年出版1辑2卷,第一至五辑,经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自2007年起,改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面向全国出版发行。《私法》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私法研究所主办,中国香港连慧仪律师事务所协办。系一个具有广泛参与性的开放的法学学术园地,刊载著述、大家文章、新锐作品,广采博收。主要栏目包括“主题研讨”、“论文”、“评论”、“案例研究”、“书评”、“杂文”和“学术动态”等。
《私法》投稿论文要求:
一、《私法》系一个具有广泛参与性的开放的法学学术园地,旨在加强私法领域内的各学科及其整合性研究,以进行私法理论的抽象和私法文化的提炼,从而倡扬乃至于形成一种权利文化。
二、本刊刊载著述,大家文章、新锐作品,广采博收。主要栏目包括“主题研讨”、“论文”、“评论”、“案例研究”、“书评”、“杂文”和“学术动态”等。
三、来稿语种、篇幅不限,唯求能充分表达深刻而真灼之学术观点为要。本刊对来稿一律采取匿名评审,并实行责任编辑初审、学术委员评议和编辑部会议审定三级评审制度。
四、来稿要求附有作者简介、联系方式;论文和评论还要求附有中英文内容提要;打印稿要求附有磁盘或发来电子邮件。文章采用注释体例参见另页所附。
《私法》杂志往期收录论文:
王利明教授序 王利明;
日本知识产权十年展望解析 俞风雷;
日本大学技术转移机构若干问题分析 陈晓君;
注释体例
稿约
论病患同意能力之问题与刍议 王服清;
谢怀栻教授序 谢怀栻;
论文:论病患同意能力之问题与刍议
【摘要】:告知后同意原则,是以病患同意为中心。然而,即使让病患完全知晓,却是病患须具医疗行为的同意能力始有法效力的重要前提,且是医疗行为的合法基础。在台湾,传统社会是以家族为中心,病患之同意权往往由家属介入。就谁有医疗行为的同意能力而言,未成年人不是由家属代为决定就是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此是否有严重侵害病人医疗自主权之虞,值得本文深论。因此医疗行为之告知对象范围以及谁有其同意能力之问题,涉及病患同意自主性,本文将作深入分析和阐述,并对台湾现行规定之缺失予以检讨,提出建议。
【关键词】: 告知后同意 同意能力 自主决定权 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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