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4 22:23
发布时间:2020-06-01 热度:
申报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式30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不折叠)。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双面打印,在左侧粘贴成册,均须原章原印,复印件无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1份。
(五)任职以来近5个年度(2015-2019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六)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多个学历,从中专开始要逐一列明,成人在职学历的各前置学历须在《简明表》中按要求逐一注明专业、学制、学习形式等信息)。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工程师时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4、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涉及的任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有关获奖证书。
(七)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任现职期间个人独立撰写的、能反映本人申报专业水平的专业代表作1篇(学历破格申报者,须提供4篇),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不体现作者单位与姓名(含英文),不盖章。
1、代表作须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均需有CN或ISSN刊号,并经新闻出版总署许可;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证明一律不收)。
2、在县属(含县级市属,不含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交1篇未经发表、独立撰写具有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3、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4、论文认证:所有申报论文必须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材料后(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除外)。
(八)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顺序与《简明表》中所列一致)。
1、所提供的业绩应是聘任单位的业绩,如不是聘任单位的业绩,须提供上级人事部门出具的在业绩单位挂职或工作关系证明。其中,应包含至少两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重点项目应附项目通知、当时任该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专业技术资料、相应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和验收专家组名单。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项目应至少提供阶段性验收报告等。
3、项目设计负责人还应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图签等,若只有预可、可研则不能作为主持项目的业绩申报。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还应提供施工技术方案、合同书。
(九)破格申报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十)提供评审材料光盘一张,光盘刻录内容以申报人姓名建一文件包,文件包内包括:简明表、备案表、word格式的专业技术代表作(注明代表作名称+姓名+申报单位)。
《申报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文章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在线咨询可提供高效的解答。 本文内容及观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任何立场 文章名称:申报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
附件:
版权所有:大连集群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ICP备案:辽ICP备2021010330号-1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ICP/EDI)许可证:辽B2-20230179 手机版